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认清“法轮功”邪教本质立足挽救人教育人

1999-11-11 来源: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练玉春 我有话说

随着“法轮功”邪教本质逐步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,在广大受“法轮功”迷惑的普通群众中引起强烈震动。他们纷纷脱离邪教“法轮功”组织,揭露其丑恶本质,并恢复了正常的工作、学习和生活。但是,仍有部分执迷不悟的“法轮功”骨干分子在暗地里活动,继续蒙骗群众。对此,北京高校教师呼吁将受蒙骗的普通群众与“法轮功”骨干分子区分开来,依据法律严惩蓄意破坏社会秩序的邪教分子。

北京大学哲学系从事佛教学及东亚哲学研究的姚卫群教授说,将“法轮功”确定为邪教是很准确的。“法轮功”与宗教有着本质的区别,它只是盗用了一些佛教中的术语,但就是对这些盗用来的佛教术语也相当无知,通篇都是常识性的错误,完全是在歪曲和攻击佛教教义。而“法轮功”以传功为名聚敛钱财。它所谓的教义只是一次次重复的“鬼话”,纯粹是怀着不可告人的目的对他人的欺骗,完全是打着宗教旗号招摇撞骗的一种邪教。对“法轮功”必须严厉打击,不能任其泛滥,否则必然腐蚀社会健康的肌体。任何一个国家、任何一个政府对此都不会坐视不管。对普通的“法轮功”练习者则应该作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,帮助他们认清“法轮功”的邪教本质。

中国人民大学党史系副教授、北京市政协委员周淑真博士曾在北京市政协会议上提出,“法轮功”带有非常浓厚的邪教色彩。她说,现在还有一部分人执迷不悟,就是因为他们在思想上、精神上深受“法轮功”的蛊惑,不能自拔。对于邪教组织对人类、社会带来的危害,新闻媒体还要进一步揭露。人类社会发展到现在,决不允许倒退回愚昧、无知、落后的历史中去。要把寄希望于练功强体的普通群众和借机发财、破坏社会的人区分开来,对顽固分子,只有采取强制措施坚决打击,才能唤醒受蒙骗的群众迷途知返。

中央财经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巴图、中国政法大学年轻教师张剑说,我国是社会主义法制国家,对现在还暗地从事“法轮功”非法活动的策划者、指挥者和骨干分子必须依法追究法律责任;对于普通练习者的教育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,不能一蹴而就,应按照思想认识的客观规律进行有针对性的帮助和教育,真正团结大多数、教育大多数、解脱大多数,以增强全社会自觉抵制邪教组织并与之斗争的意识,防范邪教组织的滋生和蔓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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